30歲旅客走私2.6公斤土沉香出境 判囚24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22 19:46

最後更新: 2019/01/22 2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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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歲旅客走私2.6公斤土沉香出境,判囚24個月。(漁護署提供)

一名30歲旅客去年7月4日在深圳灣管制站出境時,被海關人員截查時,發現其背包內檢獲約2.6公斤土沉香木片,估計市值約20.7萬元,漁護署經調查後檢控他非法出口瀕危物種,今日(22日)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,以36個月為量刑起點,考慮其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,判囚24個月。

30歲旅客走私2.6公斤土沉香出境,判囚24個月。(漁護署提供)

《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》於去年5月1日經修訂將罰則大幅度提升,任何人如非按《條例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,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,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。